調 解 程 序 筆 錄 99年度馬小移調字第2號
聲 請 人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慶年
代 理 人 陳怡君
相 對 人 李榮耀
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馬小移調字第2號清償借款事件,於中華民
國99年12月8日上午9時45分在本調解庭調解成立,出席人員如下
:
法 官 陳介安
書記官 林長義
通 譯 呂黎艷
到場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
代理人 陳怡君
相對人 李榮耀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102,463元,及其中
99,763元自民國99年9月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
18.25%計算之利息。
二、調解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無誤後簽名。
聲請人
代理人 陳怡君
相對人 李榮耀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8 日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馬公簡易庭
書記官 林長義
法 官 陳介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2 月 8 日
書記官 林長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