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6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5月31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六十五號
原告甲○○訴訟代理人 許國棟 律師被告乙○○
丙○○○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官姜世明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十五日~B法院書記官廖文章
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6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5月31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六十五號
原告甲○○訴訟代理人 許國棟 律師被告乙○○
丙○○○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官姜世明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十五日~B法院書記官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