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93年度上更(一)字第8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93年上更(一)字第8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8月06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上更(一)字第八六號C
上訴人即被告甲○○右上訴人因偽造文書案件,不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第一審判決(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三六九號)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六日
法官沈揚仁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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