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破字第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8月29日
裁判案由:破產宣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破字第3號聲請人連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郭本銳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破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連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產。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按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者,依本法所規定和解或破產程序,清理其債務;破產,對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者宣告之;破產,除另有規定外,得因債權人或債務人之聲請宣告之。破產法第1條第1項、第57條、第58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成立營運多年,近來因市場環境改變及削價競爭激烈,致營運週轉困難而無力償還積欠往來廠商及銀行之債務,現已無營業,亦無任何員工,且尚有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勞保費用、勞退金未繳納,迄今積欠之債務總計達新臺幣(下同)4,700萬餘元,資產部分除有公司設備及現存放各客戶處之商品可供變賣計1,500萬餘元外,尚有對昇輝精密機械有限公司(下稱昇輝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計200萬元之債權,聲請人之財產顯不足清償債務,惟應尚足清償破產財團費用及財團債務,故仍有宣告破產之實益,應已具備法定宣告破產之事由。聲請人已於民國103年2月召開董事會作成聲請宣告公司破產之決議,為保護債務人及債權人雙方之權益,爰依破產法規定檢附財產狀況說明及債權人清冊等資料,聲請宣告破產等語。
三、經查,本件依聲請人所提出之債權人清冊、相關債務證明文件、債權人自行陳報之債權額及本院向各債權人函詢之結果,聲請人之債務共計4,833萬893元(各該詳細金額及相關證據資料如附表一所示),至聲請人雖另主張其尚有如附表二之1、二之2所示之債務未清償,然聲請人未提供相關完整之證明債權債務文件,且經本院依聲請人陳報之債權人地址或依職權查閱戶籍資料或公司登記資料所得之地址,函詢附表二之1、二之2所示之各該債權人,其中附表二之1債權人均函覆聲請人並無積欠債務(詳如附表二之1所示),而附表二之2編號3則未能合法送達、其餘編號則業經送達而未獲回覆(詳見附表二之2所示),是本院爰無由將附表二之1、二之2之金額計算於聲請人之債務中,併予敘明。
又依聲請人提出之債務人清冊、財產狀況說明書所示,聲請人主張其尚有計約1,500萬餘元之資產(參見卷二第158至
160頁)及附表五所示之200萬元債權等語,其中附表五之
200萬元債權業據聲請人提出相關授信核定通知暨確認書、動用申請書、授權轉帳委託匯款約定書、本票影本為證,並經本院函詢第三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屬實(詳細證據資料如附表五所載),又聲請人目前另有附表三編號
1至9之現金存款及存放於附表三編號10、12、13、14所示第三人保管處所之資產共計272萬989元,則有附表三所列證據資料可稽;至聲請人另稱尚有存放於附表三編號11、15、16及附表四編號17至26、28所示第三人保管處所之資產云云,惟經本院依聲請人陳報之保管處所或依職權查閱公司登記資料所得之地址函詢後,業經附表三編號11、15、16之人函覆其等並未保管任何聲請人所稱之資產等情明確(詳見附表三所載之卷證資料),附表四編號17、24則未能合法送達、其餘編號18至23、25、26、28則業經送達而未獲回覆(詳見附表四所示),是本院自無法將附表三編號11、15、16及附表四編號17至26、28認列入聲請人之資產;又聲請人再主張其廠房尚存有附表四編號1至16及27之公司設備等資產一節,亦未提出任何具體證據資料以實其說,致本院無從調查其真偽,自難逕予列計;此外,聲請人名下即無其他登記財產,此有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中南分處103年4月1日北市稽中南丙字第00000000000號函及所附財產查詢清單可佐(卷二第17至18頁);依上,聲請人之資產金額共計應為472萬
989元。綜合上開資料,聲請人之債務計達4,833萬893元,資產數額則為472萬989元,資產已不足清償所負債務,具備破產原因,而其債權人為二人以上,且資產價額應尚足支付因破產之管理、變價及分配所生之費用、破產管理人之報酬以及附表一編號22之稅捐優先債務,應具破產實益;而聲請人業於103年2月召開董事會作成聲請宣告公司破產之決議,亦據聲請人提出緊急董事會議事錄影本1紙為憑(卷一第24頁)。從而,本件聲請人聲請宣告破產,於法有據,應予准許。
四、依破產法第63條,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3年8月29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林伊倫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華民國103年8月29日
書記官官逸嫻附表一:聲請人債務清單(金額均為新臺幣;日期均為民國)┌──┬────────────────┬─────────┬────────────────┬───────┐│編號│債權人名稱│金額│證據資料│本院卷頁│││││││├──┼────────────────┼─────────┼────────────────┼───────┤│1│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60萬8,800元│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03年4月2│卷一/104-107│││││日民事陳報狀暨所附本票影本及應收│卷二/7│││││展期餘額表;本院102年度司票字第││││││21597號民事裁定││├──┼────────────────┼─────────┼────────────────┼───────┤│2│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570萬500元及如卷│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3年3│卷一/108-137││││一第110頁附表所示│月28日民事陳報狀暨所附授信動撥申│卷二/10-11││││之利息、違約金│請書兼借款憑證、授信契約書、放款││││││戶資料查詢單、放款交易明細查詢單││││││;本院103年度司促字第2535號支付││││││命令││├──┼────────────────┼─────────┼────────────────┼───────┤│3│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658萬3,230元及如│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3年4│卷一/141-170││││卷一第143至144頁│月1日民事具報債權狀暨所附借款明│││││附表二所示利息及違│細表、請求明細表、授信及交易總申│││││約金│請書、授信及交易總約定書、付款申││││││請書、撥款申請書、借款資料查詢明││││││細││├──┼────────────────┼─────────┼────────────────┼───────┤│4│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463萬9,200元及自│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3年4│卷二/71-80││││102年12月31日起至│月9日民事陳報狀暨所附買賣契約書│││││清償日止、按週年利│、本票、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3年度│││││率百分之20計算之利│司票字第766號裁定影本│││││息│││├──┼────────────────┼─────────┼────────────────┼───────┤│5│朝陽小客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29萬5,304元│朝陽小客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卷一/172-180│││││3月27日公文函暨所附內湖新明郵局││││││103年3月14日第000068號存證信函││││││、支票、協議書、退租客戶違約確認││││││書、租賃合約書││├──┼────────────────┼─────────┼────────────────┼───────┤│6│銳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1萬6,100元│銳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3年4月2│卷一/181-200│││││日民事陳報狀暨所附合約書、押金支││││││票、清單及發票影本││├──┼────────────────┼─────────┼────────────────┼───────┤│7│桃園陳先生│205萬元│財團法人台灣票據交換業務發展基金│卷二/149、193│││││會台灣票據交換所(下稱:台灣票據│、196-199、222│││││交換所)之聲請人第二類票據信用│-226│││││資料查覆單所示票號「EA0000000、││││││EA0000000、EA0000000、EA233601││││││7」票據退票明細;台灣票據交換所││││││103年5月19日台票總字第00000000││││││19號函所附上開4紙票據退票理由單││││││查詢資料;第一商業銀行新生分行10││││││3年5月22日一新生字第00027號函││││││及所附上開4紙票據正反面影本││├──┼────────────────┼─────────┼────────────────┼───────┤│8│彰化 陳鎮楷 │180萬元│台灣票據交換所之聲請人第二類票據│卷二/149、193│││││信用資料查覆單所示票號「HD805803│、200-201│││││7、HD0000000」票據退票明細;台│卷三/17-20│││││灣票據交換所103年5月19日台票總││││││字第0000000000號函所附上開2紙票││││││據退票理由單查詢資料;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103年5月28日││││││營清字第0000000000號函及所附上開││││││2紙票據正反面影本││├──┼────────────────┼─────────┼────────────────┼───────┤│9│高雄周先生│200萬元│台灣票據交換所之聲請人第二類票據│卷二/148、193-│││││信用資料查覆單所示票號「FA317842│195、213-214│││││6、FA0000000」票據退票明細;台灣││││││票據交換所103年5月19日台票總字││││││第0000000000號函所附上開2紙票據││││││退票理由單查詢資料;高雄市仁武區││││││農會103年5月20日仁區農信字第10││││││00000000號函及所附上開2紙票據退││││││票理由單影本││├──┼────────────────┼─────────┼────────────────┼───────┤│10│高雄六哥│30萬元│台灣票據交換所之聲請人第二類票據│卷二/149、193│││││信用資料查覆單所示票號「BA750960│、202│││││6」票據退票明細;台灣票據交換所│卷三/21-22│││││103年5月19日台票總字第00000000││││││19號函所附上開1紙票據退票理由單││││││查詢資料;玉山銀行存匯中心103年││││││5月28日 玉山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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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淑菁 │65萬元│劉淑菁103年4月2日民事陳報狀暨│卷一/240-242│││││所附支票、退票理由單、匯款證明單│卷二/157│││││影本;聲請人第一商業銀行新生分行││││││活期存款存摺明細影本││├──┼────────────────┼─────────┼────────────────┼───────┤│26│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1萬1,407元│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103年4月│卷一/230-235│││││2日暨所附服務申請書、服務契約及││││││產品服務同意書影本││├──┼────────────────┼─────────┼────────────────┼───────┤│27│ 郭輝貴 │369萬1,620元│郭輝貴20年4月22日民事陳報狀暨所│卷二/100-123、│││││附借據、支票、退票理由單、支付聲│148-149、193、│││││明書、支出證明單、支票簽收單、報│205-206│││││價單、成品銷貨出庫單、付款憑單、││││││送貨單、請款單、統一發票、薪資領││││││現明細表、簽單、估價單及相關代償││││││債權人簽收文件影本;台灣票據交換││││││所之聲請人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所示票號「FA0000000、BA719138││││││7」票據退票明細;台灣票據交換所││││││103年5月19日台票總字第00000000││││││19號函所附上開2紙票據退票理由單││││││查詢資料││├──┼────────────────┼─────────┼────────────────┼───────┤│28│ 王月霞 │770萬元│王月霞103年4月28日民事陳報狀暨│卷二/131-136│││││所附票號「BA0000000、BA0000000││││││、BA0000000、BA0000000、BA7191││││││374、BA0000000、BA0000000、BA││││││0000000、BA0000000、BA0000000││││││、BA0000000、BA0000000、BA7509││││││638」支票影本共13紙││├──┼────────────────┼─────────┼────────────────┴───────┤││總計│4,833萬893元││└──┴────────────────┴─────────┴────────────────────────┘附表二之1:聲請人主張之其他債務(金額均為新臺幣;日期均為民國)┌──┬───────────────┬─────────┬────────────┬───────┐│編號│債權人名稱│金額│證據資料│本院卷頁││││(新臺幣)│││├──┼───────────────┼─────────┼────────────┼───────┤│1│鋰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元│鋰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3│卷二/90-91│││││年4月15日民事陳報狀││├──┼───────────────┼─────────┼────────────┼───────┤│2│ 林鈺凱 │0元│林鈺凱103年4月21日函│卷二/94│││││││├──┼───────────────┼─────────┼────────────┼───────┤│3│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0元│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卷一/252-273│││││103年4月3日民事陳報狀││├──┼───────────────┼─────────┼────────────┼───────┤│4│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0元│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103│卷一/229│││││年4月2日民事陳報狀││└──┴───────────────┴─────────┴────────────┴───────┘附表二之2:聲請人主張之其他債務(金額均為新臺幣)┌──┬───────────┬─────────┬────────┬───────┐│編號│債權人名稱│聲請人陳報金額│本院通知函及送達│送達情形│││││回證卷頁││├──┼───────────┼─────────┼────────┼───────┤│1│丁連進│500萬元│卷二/52、68│寄存送達│││││││├──┼───────────┼─────────┼────────┼───────┤│2│施克勳│50萬元│卷二/54、70│補充送達│││││││├──┼───────────┼─────────┼────────┼───────┤│3│ 郭月昭 │39萬1,200元│卷二/165、234│受送達人已遷離││││││而未能送達│││││││├──┼───────────┼─────────┼────────┼───────┤│4│聖泰商業機器有限公司│3,465元│卷一/65、93│補充送達│││││││├──┼───────────┼─────────┼────────┼───────┤│5│洋基自行車出租行│5,000元│卷二/47、64│寄存送達│││││││├──┼───────────┼─────────┼────────┼───────┤│6│ 蔣光澤 │18萬1,500元│卷二/48、65│補充送達│││││││├──┼───────────┼─────────┼────────┼───────┤│7│志忠水電行│7萬5,000元│卷二/49、66│補充送達│││││││├──┼───────────┼─────────┼────────┼───────┤│8│參愛行│5萬元│卷二/50、227│寄存送達│││││││└──┴───────────┴─────────┴────────┴───────┘附表三:聲請人資產(金額若未註明幣別即為新臺幣;日期均為民國)┌──┬─────┬────────┬───────┬────────┬────────┐│編號│種類│名稱│金額│保管處所│卷證資料(本院卷│││││││頁)│├──┼─────┼────────┼───────┼────────┼────────┤│1│銀行存款│第一商業銀行新生│3萬5,011元││第一商業銀行新生││││分行5筆帳戶│││分行103年6月17│││││││日一新生字第0003│││││││3號函及所附帳戶│││││││交易明細(卷三/8│││││││3-152)│├──┼─────┼────────┼───────┼────────┼────────┤│2│銀行存款│玉山銀行七賢分行│0元││玉山銀行存匯中心││││活期存款及支票存│││103年6月23日玉││││款帳戶│││山個(存)字第10│││││││00000000號函及所│││││││附交易明細(卷三│││││││/163-180)│├──┼─────┼────────┼───────┼────────┼────────┤│3│銀行存款│高雄市仁武區農會│活期存款餘額2,││高雄市仁武區農會││││活期存款及支票存│873元;支票存││103年6月17日仁││││款│款餘額0元││區農信字第103000│││││││0458號函及所附帳│││││││戶明細(卷三/50-│││││││80)│├──┼─────┼────────┼───────┼────────┼────────┤│4│銀行存款│永豐商業銀行城中│0元││永豐商業銀行城中││││分行活期存款及支│││分行103年6月17││││票存款│││日永豐銀城中分行│││││││(103)字第0002│││││││9號函及所附帳戶│││││││往來明細(卷三/1│││││││54-157)│├──┼─────┼────────┼───────┼────────┼────────┤│5│銀行存款│元大銀行高雄分行│9,842元││聲請人元大銀行高││││活期存款│││雄分行活期存款存│││││││摺明細(卷三/10-│││││││11)│├──┼─────┼────────┼───────┼────────┼────────┤│6│銀行存款│台中銀行高雄分行│3,857元││聲請人台中銀行高││││活期存款│││雄分行活期存款存│││││││摺明細(卷三/12-│││││││13)│├──┼─────┼────────┼───────┼────────┼────────┤│7│銀行存款│台中銀行高雄分行│美金138.8元││聲請人台中銀行高││││外匯綜合存款│折合新臺幣││雄分行外匯綜合存│││││4,186元││款存摺明細(卷三│││││││/14-15)│├──┼─────┼────────┼───────┼────────┼────────┤│8│銀行存款│國泰世華商業銀行│20元││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內湖分行活期存款│││內湖分行103年6│││││││月18日函及所附帳│││││││戶交易明細(卷三│││││││/41-49)│├──┼─────┼────────┼───────┼────────┼────────┤│9│銀行存款│華南商業銀行內湖│0元││華南商業銀行股份││││分行支票存款│││有限公司總行103│││││││年6月20日營清字│││││││第0000000000號函│││││││及所附存款往來明│││││││細表暨對帳單(卷│││││││三/159-162)│├──┼─────┼────────┼───────┼────────┼────────┤│10│公司產品│電動輔助自行車70│89萬6,000元│小麥町租賃股份有│小麥町租賃股份有││││台││限公司(關渡、旗│限公司103年6月│││├────────┼───────┤津、西子灣)│6日陳報狀(卷三││││電池70個│109萬2,000元││/34)│││├────────┼───────┤│││││充電器10個│1萬5,000元│││├──┼─────┼────────┼───────┼────────┼────────┤│11│公司產品│電動輔助自行車0│0元│森森購物│森森百貨股份有限││││台│││公司103年5月15│││├────────┼───────┤│日(103)森百字││││電池0個│0元││第0045號函(卷二│││├────────┼───────┤│/212)││││充電器0個│0元│││├──┼─────┼────────┼───────┼────────┼────────┤│12│公司產品│電動輔助自行車10│12萬8,000元│全家租車│全家租車103年6││││台│││月3日函附押金收│││├────────┼───────┤│據影本(卷三/28││││電池10個│15萬6,000元││)│││├────────┼───────┤│││││充電器│0元│││├──┼─────┼────────┼───────┼────────┼────────┤│13│公司產品│電動輔助自行車11│14萬800元│花蓮美侖大飯店│宜津企業股份有限││││台│││公司花蓮分公司(│││├────────┼───────┤│美侖大飯店)103││││電池11個│17萬1,600元││年5月20日(103│││├────────┼───────┤│)(美侖)字第00││││充電器5個│7,500元││9號函及所附產品│││││││照片(卷三/29-33│││││││)│├──┼─────┼────────┼───────┼────────┼────────┤│14│公司產品│電動輔助自行車2│2萬5,600元│新開股份有限公司│新開股份有限公司││││台││花蓮文創園區│103年5月19日(│││├────────┼───────┤│103)新開函行字││││電池2個│3萬1,200元││第054號函暨所附│││├────────┼───────┤│合作備忘錄、車輛││││充電器1個│1,500元││調撥單、電動車物│││││││品清單影本(卷二│││││││/207-211)│├──┼─────┼────────┼───────┼────────┼────────┤│15│公司產品│電動輔助自行車│0元│台北臨時倉庫│迷你倉庫有限公司│││├────────┼───────┤│103年6月11日迷││││電池│0元││北院字第00000000│││├────────┼───────┤│01號函(卷三/81││││充電器│0元││)│├──┼─────┼────────┼───────┼────────┼────────┤│16│公司產品│電動輔助自行車0│0元│鋰科科技股份有限│鋰科科技股份有限││││台││公司│公司103年5月22│││├────────┼───────┤│日民事陳報狀暨所││││電池0個│0元││附收款單、結帳單│││├────────┼───────┤│(卷二/215-221)││││充電器0個│0元│││├──┼─────┼────────┴───────┼────────┴────────┤││總計│272萬989元│││││││└──┴─────┴────────────────┴─────────────────┘附表四:聲請人陳報之其他資產(金額均為新臺幣;日期均為民國)┌──┬────┬────────┬───────┬──────┬────────┬────────┐│編號│種類│名稱│聲請人申報金額│保管處所│本院通知函及送達│送達情形│││││││回證卷頁││││││││││├──┼────┼────────┼───────┼──────┼────────┼────────┤│1│公司設備│電腦網路軟體│6萬480元││││├──┼────┼────────┼───────┼──────┼────────┼────────┤│2│公司設備│R/B加工機│2萬7,981元││││├──┼────┼────────┼───────┼──────┼────────┼────────┤│3│公司設備│銑床│1萬9,047元││││├──┼────┼────────┼───────┼──────┼────────┼────────┤│4│公司設備│旋臂鑽床│7,936元││││├──┼────┼────────┼───────┼──────┼────────┼────────┤│5│公司設備│T/C加工機│3萬3,242元││││├──┼────┼────────┼───────┼──────┼────────┼────────┤│6│公司設備│電腦控制器│1萬1,791元││││├──┼────┼────────┼───────┼──────┼────────┼────────┤│7│公司設備│臥式切削中心機│5萬5,541元││││├──┼────┼────────┼───────┼──────┼────────┼────────┤│8│公司設備│電腦│3,446元││││├──┼────┼────────┼───────┼──────┼────────┼────────┤│9│公司設備│機械人│6萬9,381元││││├──┼────┼────────┼───────┼──────┼────────┼────────┤│10│公司設備│立式CNC加工機│1萬2,789元││││├──┼────┼────────┼───────┼──────┼────────┼────────┤│11│公司設備│車床│1,875元││││├──┼────┼────────┼───────┼──────┼────────┼────────┤│12│公司設備│彎管機│16萬8,515元││││├──┼────┼────────┼───────┼──────┼────────┼────────┤│13│公司設備│冷氣設備(1組)│14萬2,857元││││├──┼────┼────────┼───────┼──────┼────────┼────────┤│14│公司設備│模具(1組)│56萬元││││├──┼────┼────────┼───────┼──────┼────────┼────────┤│15│公司設備│行動電源PB0100│48萬元││││││││(共約4000個;││││││││每個120元)││││├──┼────┼────────┼───────┼──────┼────────┼────────┤│16│公司設備│行動電源PB0900│64萬元││││││││(共約800個;││││││││每個800元)││││├──┼────┼────────┼───────┼──────┼────────┼────────┤│17│公司設備│模具一組│56萬元│利達綠材有限│卷二/182、247│利達綠材有限公司││││││公司││已遷離該址而未能││││││││送達│├──┼────┼────────┼───────┼──────┼────────┼────────┤│18│公司產品│電動輔助自行車10│12萬8,000元│參愛行│卷二/167、233│寄存送達││││台│││││││├────────┼───────┤││││││電池14個│21萬8,400元││││││├────────┼───────┤││││││充電器5個│7,500元││││├──┼────┼────────┼───────┼──────┼────────┼────────┤│19│公司產品│電動輔助自行車15│19萬2,000元│志忠水電行│卷二/168、232│補充送達││││台│││││││├────────┼───────┤││││││電池17個│26萬5,200元││││││├────────┼───────┤││││││充電器4個│6,000元││││├──┼────┼────────┼───────┼──────┼────────┼────────┤│20│公司產品│電動輔助自行車6│7萬6,800元│洋基自行車出│卷二/169、231│寄存送達││││台││租行│││││├────────┼───────┤││││││電池6個│9萬3,600元││││││├────────┼───────┤││││││充電器2個│3,000元││││├──┼────┼────────┼───────┼──────┼────────┼────────┤│21│公司產品│電動輔助自行車10│12萬8,000元│關西六福莊│卷二/170、235│補充送達││││台│││││││├────────┼───────┤││││││電池12個│18萬7,200元││││││├────────┼───────┤││││││充電器3個│4,500元││││├──┼────┼────────┼───────┼──────┼────────┼────────┤│22│公司產品│電動輔助自行車10│12萬8,000元│車城六福莊│卷二/171、236│補充送達││││台│││││││├────────┼───────┤││││││電池12個│18萬7,200元││││││├────────┼───────┤││││││充電器3個│4,500元││││├──┼────┼────────┼───────┼──────┼────────┼────────┤│23│公司產品│電動輔助自行車7│8萬9,600元│部落格租車廣│卷二/175、240│補充送達││││台││場│││││├────────┼───────┤││││││電池10個│15萬6,000元││││││├────────┼───────┤││││││充電器5個│7,500元││││├──┼────┼────────┼───────┼──────┼────────┼────────┤│24│公司產品│電動輔助自行車10│12萬8,000元│游騎兵租車廣│卷二/176、241│送達地址欠詳而未││││台││場││能送達│││├────────┼───────┤││││││電池12個│18萬7,200元││││││├────────┼───────┤││││││充電器5個│7,500元││││├──┼────┼────────┼───────┼──────┼────────┼────────┤│25│公司產品│電動輔助自行車10│12萬8,000元│探索單車行│卷二/179、244│送達本人││││台│││││││├────────┼───────┤││││││電池20個│31萬2,000元││││││├────────┼───────┤││││││充電器5個│7,500元││││├──┼────┼────────┼───────┼──────┼────────┼────────┤│26│公司產品│電動輔助自行車32│40萬9,600元│和益租車行│卷二/180、245│寄存送達││││台│││││││├────────┼───────┤││││││電池39個│60萬8,400元││││││├────────┼───────┤││││││充電器13個│1萬9,500元││││├──┼────┼────────┼───────┼──────┼────────┼────────┤│27│公司產品│電動輔助自行車50│64萬元│聲請人之││││││台││高雄工廠│││││├────────┼───────┤││││││電池38個│59萬2,800元││││││├────────┼───────┤││││││充電器12個│1萬8,000元││││├──┼────┼────────┼───────┼──────┼────────┼────────┤│28│公司產品│電動輔助自行車64│81萬9,200元│墾丁恆春店│卷二/183、248│寄存送達││││台│││││││├────────┼───────┤││││││電池83個│129萬4,800元││││││├────────┼───────┤││││││充電器15個│2萬2,500元││││└──┴────┴────────┴───────┴──────┴────────┴────────┘
附表五:聲請人之債權(金額均為新臺幣;日期均為民國)┌──┬─────┬─────┬───────────┬──────┐│編號│名稱│金額│卷證資料│所載卷頁│││││││├──┼─────┼─────┼───────────┼──────┤│1│昇輝精密機││台北富邦商業銀行之授信││││械有限公司││戶「昇輝精密機械有限公│││├─────┤200萬元│司」之授信核定通知暨確│卷二/12-16、│││ 黃蔚恩 ││認書、動用申請書、授權│186-191│││││轉帳委託匯款約定書、本││││││票影本;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興金融││││││處103年5月7日新企字││││││第0000000000號函及所附││││││各類存款歷史對帳單、放││││││款帳卡明細查詢資料││││││││││││││├──┼─────┼─────┼───────────┼──────┤││總計│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