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侵訴字第7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2月25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罪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侵訴字第78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江勝棠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陳瑞明上列被告因妨害性自主罪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5日
刑事第十一庭審判長法官潘政宏
法官許雅婷法官林大鈞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左茹中華民國10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