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度侵訴字第78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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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侵訴字第7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4月20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罪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侵訴字第78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妨害性自主罪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4月20日
刑事第十一庭審判長法官許雅婷
法官張明宏法官林大鈞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左茹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