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90年上訴字第80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8月02日
裁判案由:違反性自主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上訴字第八О四號C
上訴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蘇顯讀律師右上訴人因被告違反性自主案件,不服雲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八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黃三哲
法官林永茂法官王浦傑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法院書記官陳淑貞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