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115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訴字第11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2月26日

裁判案由:妨害風化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訴字第115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李秀玲上列被告因妨害風化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6年度偵字第00000號),原經本院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並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撤銷上開改行簡式審判程序之裁定,依通常程序審判,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2月26日
刑事第十一庭審判長法官簡婉倫
法官蔡美華法官李婉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王薇葶中華民國107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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