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9年司促字第708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6月19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司促字第7088號聲請人即債權人 龍益心 上列聲請人與 趙順慶 間請求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請補正聲請人與趙順慶間之委任投資契約或對話紀錄,或 米得 委任趙順慶操盤之契約。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6月19日
司法事務官邱譯嬉
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9年司促字第708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6月19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司促字第7088號聲請人即債權人 龍益心 上列聲請人與 趙順慶 間請求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請補正聲請人與趙順慶間之委任投資契約或對話紀錄,或 米得 委任趙順慶操盤之契約。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6月19日
司法事務官邱譯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