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度聲字第1068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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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聲字第106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7月20日
裁判案由:選任臨時管理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聲字第1068號聲請人甲○○聲請人與相對人啟悅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選任臨時管理人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啟悅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組織章程。
二、其他董事 陳田禮 、 陳田信 未能且不能行使職務之證明。
三、已獲本院94年度訴字第303號確定判決之聲請人,對啟悅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猶具有利害關係之事項及證明。
中華民國94年7月20日
民事鳳山分庭法官莊珮吟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年7月20日
書記官吳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