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3年司催字第1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1月09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司催字第10號聲請人翔鴻數位科技影像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張智羣 上列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請提供聲請人公司登記表,並表明其正確之法定代理人姓名。
貳、本件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3年1月9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3年司催字第1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1月09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司催字第10號聲請人翔鴻數位科技影像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張智羣 上列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請提供聲請人公司登記表,並表明其正確之法定代理人姓名。
貳、本件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3年1月9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