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246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2月12日
裁判案由:租佃爭議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四六四號
原告甲○○被告乙○○右當事人間請求租佃爭議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三月九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在本院第八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十二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黃瑪玲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十二日~B法院書記官楊育民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246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2月12日
裁判案由:租佃爭議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四六四號
原告甲○○被告乙○○右當事人間請求租佃爭議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三月九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在本院第八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十二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黃瑪玲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十二日~B法院書記官楊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