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87年度上字第73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87年上字第73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9月11日

裁判案由:分割共有物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八十七年度上字第七三七號
聲請人即上訴人乙○○右聲請人因分割共有物事件,聲請公示送達,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准對甲○就本件訴訟文書為公示送達。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一日~B1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吳火川~B2法官吳惠郁~B3法官饒鴻鵬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B書記官陳三軫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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