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民事裁定
100年度重小字第1815號
法定代理人 辜濂松
訴訟代理人 陳鴻瑩
被 告 林一浩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2月7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
法官趙炳煌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2月7日
書記官胡明怡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民事裁定
100年度重小字第1815號
法定代理人 辜濂松
訴訟代理人 陳鴻瑩
被 告 林一浩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2月7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
法官趙炳煌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2月7日
書記官胡明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