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1年度簡上字第17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1年簡上字第17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9月03日

裁判案由:塗銷抵押權登記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簡上字第一七四號
上訴人丙○被上訴人乙○○訴訟代理人甲○○右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上訴人不服本院台南簡易庭九十一年八月十二日所為第一審判決(九十一年度南簡字第四三號)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三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李銘洲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三日~B法院書記官歐貞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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