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266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266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2月18日

裁判案由: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2667號原告甲○○以上原告與被告全亞保全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事件,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三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被告公司法定代理權之欠缺(即原告於起訴狀中未載明被告公司正確之法定代理人,被告法定代理權顯有欠缺)。中華民國96年12月18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黃信滿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6年12月18日
書記官林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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