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0年度勞訴字第9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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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0年勞訴字第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返還績效獎金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勞訴字第九號
原告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台北榮民總醫院傷殘重建中心法定代理人乙○○被告甲○○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績效獎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三十一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王怡雯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五日~B法院書記官黃秀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