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0年度勞訴字第9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0年勞訴字第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1月11日
裁判案由:返還績效獎金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勞訴字第九號
原告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台北榮民總醫院傷殘重建中心法定代理人乙○○被告甲○○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績效獎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一日上午九時四十五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十一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王怡雯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十六日~B法院書記官丁梅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