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9年度易字第2000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2000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8月16日

裁判案由:贓物


主文丙○○收受贓物,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叁佰元折算壹日。
乙○○、甲○○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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