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0年度易字第244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0年易字第244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8月16日

裁判案由:公司法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易字第二四四六號
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公司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十六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毛崑山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書記官章宏萱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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