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附民字第18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5月31日
裁判案由:侵占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原告日通欣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白進鴻 被告 李羽翊 上列被告李羽翊因侵占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5月31日
刑事第二十庭審判長法官林家賢
法官鄧雅心法官陳明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尤怡文中華民國10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