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2年度訴字第275號裁定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2年訴字第275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1月09日

裁判案由: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275號原告 宋芳桂 被告勞工保險局代表人 羅五湖 訴訟代理人 黃宇姳
江秋琴 曹奮青 上列當事人間因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並定於民國103年2月18日下午3時在本院第4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1月9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蘇秋津
法官林彥君法官張季芬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1月9日
書記官陳嬿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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