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東地方法院94年易字第27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2月07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易字第270號公訴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於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執行中)本件被告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公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規定,簡式審判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
刑事第一庭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
裁判字號:臺灣臺東地方法院94年易字第27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2月07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易字第270號公訴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於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執行中)本件被告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公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規定,簡式審判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
刑事第一庭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