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98年度司鳳小調字第9號民事其他文書

聲請人 乙○○
  相對人 甲○○
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 司鳳 小調字第9號損害賠償調解事件於中華
民國98年7月7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調解室調解爭議,出席人
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書記官 林仕興
   調解委員 劉水明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 乙○○ 到
相對人 甲○○ 到
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相對人給付聲請人新臺幣陸仟玖佰元。相對人當庭給付完畢。
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無誤後簽名如下:
           調解委員 劉水明
中  華  民  國  98  年  7  月  7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記官 林仕興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8  年  7  月  8  日
              書記官 曾秀鳳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