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0年上訴字第35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8月09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上訴字第三五О號
上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上訴人即被告甲○○選任辯護人林慶雲
侯勝昌 許瑜容 右上訴人因被告詐欺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二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九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官吳水木
法官洪慶鐘法官趙文淵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唐奇燕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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