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簡上字第12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7月03日
裁判案由:返還價金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簡上字第一二四號
上訴人乙○○被上訴人甲○○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價金事件,上訴人不服本院台南簡易庭八十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所為第一審判決(八十八年度南簡字第二一五四號)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由受命法官蘇清水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行和解。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三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審判長法官~B法官~B法官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簡上字第12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7月03日
裁判案由:返還價金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簡上字第一二四號
上訴人乙○○被上訴人甲○○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價金事件,上訴人不服本院台南簡易庭八十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所為第一審判決(八十八年度南簡字第二一五四號)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由受命法官蘇清水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行和解。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三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審判長法官~B法官~B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