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3年簡上字第24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9月14日
裁判案由:確認法律關係存在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3年度簡上字第244號上訴人甲○○兼訴訟代理人乙○○被上訴人丁○○兼訴訟代理人丙○○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法律關係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年9月14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蘇雅慧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年9月14日
書記官王淑娟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3年簡上字第24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9月14日
裁判案由:確認法律關係存在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3年度簡上字第244號上訴人甲○○兼訴訟代理人乙○○被上訴人丁○○兼訴訟代理人丙○○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法律關係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年9月14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蘇雅慧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年9月14日
書記官王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