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1年度重訴字第276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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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1年重訴字第27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10月18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重訴字第二七六號
原告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庚○○
乙○○丁○○丙○○被告己○○被告戊○○右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午十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二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十八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何清池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十八日~B法院書記官許悉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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