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豐勞簡字第2號
原 告 劉添助
訴訟代理人 蘇仙宜 律師
複 代理人 陳明鋒
被 告 彙利化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春富
訴訟代理人 程弘模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退休金差額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7月31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
法官楊曉惠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7月31日
書記官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豐勞簡字第2號
原 告 劉添助
訴訟代理人 蘇仙宜 律師
複 代理人 陳明鋒
被 告 彙利化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春富
訴訟代理人 程弘模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退休金差額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7月31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
法官楊曉惠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7月31日
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