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8年度司拍字第23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8年司拍字第23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5月18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司拍字第230號聲請人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樓法定代理人甲○○
樓非訟代理人乙○○相對人丙○○
樓之2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2,000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81條之
17、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第三人丁○○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向聲請人借款之擔保,設定新臺幣(下同)3,23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自民國95年2月3日起至125年2月3日止,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三、嗣第三人丁○○於95年2月22日向聲請人借用①2,000,000元②690,000元,借款期限均至115年2月22日止,按期平均攤還本息。如未按期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詎第三人丁○○僅繳納本息至97年10月22日止,尚欠本金①1,802,626元②622,408元,依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又第三人丁○○已於95年7月5日將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所有權移轉並登記予相對人丙○○。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建物登記謄本各1件、土地登記謄本6件、房屋貸款契約書影本1件、台幣客戶基本資料、放款帳務明細查詢等為證。
四、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5月18日
司法事務官熊靜芬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三、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四、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記事勿省略),以核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五、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六、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華民國98年5月22日
書記官陳怡吟┌─────────────────────────────────┐│附表:98年度司拍字第230號│├──┬────────────────┬─┬────┬──────┤││土地坐落│地│面積│││編號├───┬────┬───┬───┤├────┤權利範圍│││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目│平方公尺││├──┼───┼────┼───┼───┼─┼────┼──────┤│001│台南市○○○區○○○段│1047│建│68.25│全部│├──┼───┼────┼───┼───┼─┼────┼──────┤│002│台南市○○○區○○○段│1049│田│651.94│10000分之279│├──┼───┼────┼───┼───┼─┼────┼──────┤│003│台南市○○○區○○○段│456│田│16.53│10000分之279│├──┼───┼────┼───┼───┼─┼────┼──────┤│004│台南市○○○區○○○段│1039│林│29.59│10000分之279│├──┼───┼────┼───┼───┼─┼────┼──────┤│005│台南市○○○區○○○段│1049-1│田│4.85│10000分之279│├──┼───┼────┼───┼───┼─┼────┼──────┤│006│台南市○○○區○○○段│1067│田│448.08│10000分之279│└──┴───┴────┴───┴───┴─┴────┴──────┘┌──────────────────────────────────────────┐│附表(建物)︰98年度司拍字第230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附屬建物│權│││建│││├─┬─┬─┬─┬─┬─┼──┬─┬─┤││││││主要建築│一│二│三│屋│合│面│主要│陽│面│利││編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頂││積│││積│││││││材料及││││突│││建築│││範│││號│││││││出││單│││單│││││││房屋層數│層│層│層│物│計│位│材料│台│位│圍│├──┼─┼──────┼────┼────┼─┼─┼─┼─┼─┼─┼──┼─┼─┼─┤│001│26│台南市安南區│台南市安│3層樓房│42│44│36│15│13│平│鋼筋│3.│平│全│││0│公學路4段2巷│南區神榕│鋼筋混凝│.8│.0│.3│.4│8.│方│混凝│35│方│││││59號│段1047地│土造│6│6│2│5│69│公│土造││公││││││號│││││││尺│││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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