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8年司執消債更字第25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0月02日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252號異議人即債權人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韓傑輔 受異議人即債務人 周秀娟 上列異議人因債務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對於98年9月9日本院裁定提出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原裁定撤銷。
債務人所提如附件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
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其生活程度不得逾越理由五之限制。
理由
一、聲明異議意旨略以:債權人萬泰商業銀行確有於書面可決期間內表明對更生方案不同意,請鈞院查明各債權人是否於期間內確答意見等語。
二、按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法院認更生方案之條件公允者,得不經債權人會議可決,逕依債務人之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認可更生方案;法院為認可之裁定時,因更生方案履行之必要,對於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得為相當之限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第1項、第62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
三、查本院於98年9月9日所為之更生認可裁定,因書面可決更生方案之債權人同意人數未過2分之1,本院誤為認可裁定,應予撤銷,並依同條例第15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240條之4第2項規定前段另為適當之處分。
四、查本件債務人聲請更生,前經本院97年度消債更字第1302號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在案,有上開裁定一份在卷可參,又債務人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等情,亦有債務人之薪資單及薪資轉帳證明在卷足憑。再觀諸債務人所提上開更生方案,其條件為每個月還款新臺幣(下同)13,500元,還款8年即96期,因聲請人最近一年之每月收入平均約為23,500元(有薪資轉帳證明附卷可稽),收入扣除個人之必要生活費用6,000元及扶養二名未成年子女 易曉君 (00年00月00日生)及 易昌泓 (00年00月00日生)之部分費用4,000元後,其餘之收入皆全額用於還款,且子女之其餘必要生活費用皆由配偶易必強負擔,債務人如此還款已盡其最大之努力,並無同條例第63條所定不應認可之消極事由存在,爰裁定如主文。
五、債務人於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生活程度應有如下之限制:⑴不得為任何投資行為(如股票、基金等)。⑵禁止為賭博、搭乘高鐵、飛行器、出國旅遊。⑶不得搭乘計程車。⑷不得購買不動產。⑸不得為非必要之生活消費,諸如:美容SPA、KTV、簡餐店等級以上之餐廳等等。債務人既獲得更生重建之機會,自應力行簡約,量入為出,確實履行更生方案,以免辜負立法者為謀求消費者經濟生活更生之美意,併此敘明。
中華民國98年10月2日
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於債權人會議不同意更生方案之債權人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華民國98年10月2日
書記官藍淑芬附表:
┌────────────────────────────┐│更生方案內容│├────────────────────────────┤│一、第一年至八年每月償還新臺幣(下同)13,500元。││二、每月為一期,每期在每月10日給付,自更生方案認可確定之││翌日起分8年,共96期清償。清償總額1,296,000元,成數約││為53%。││三、為提高債權人受償金額,有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53條第││2項第3款延長還款期限為8年之必要。│├────────────────────────────┤│更生清償分配表│├────────┬────┬──┬──────┬────┤│債權人名稱│債權總額│債權│每期受償金額│8年償還│││(新台幣)│比例││總額│├────────┼────┼──┼──────┼────┤│兆豐國際商業銀行│73,188元│3.01│406元│38,976元││股份有限公司││%│││├────────┼────┼──┼──────┼────┤│永豐信用卡股份有│47,685元│1.96│265元│25,440元││限公司││%│││├────────┼────┼──┼──────┼────┤│安泰商業銀行股份│93,420元│3.84│519元│49,824元││有限公司││%│││├────────┼────┼──┼──────┼────┤│渣打國際商業銀行│541,556│22.2│3,007元│288,672││股份有限公司│元│7%││元│├────────┼────┼──┼──────┼────┤│萬泰商業銀行股份│331,175│13.6│1,839元│176,544││有限公司│元│2%││元│├────────┼────┼──┼──────┼────┤│中國信託商業銀行│179,515│7.38│996元│95,616元││股份有限公司│元│%│││├────────┼────┼──┼──────┼────┤│台北富邦商業銀行│151,117│6.21│838元│80,448元││股份有限公司│元│%│││├────────┼────┼──┼──────┼────┤│玉山商業銀行股份│151,019│6.21│838元│80,448元││有限公司│元│%│││├────────┼────┼──┼──────┼────┤│美商花旗銀行股份│267,231│10.9│1,484元│142,464││有限公司│元│9%││元│├────────┼────┼──┼──────┼────┤│聯邦商業銀行股份│246,089│10.1│1,366元│131,136││有限公司│元│2%││元│├────────┼────┼──┼──────┼────┤│香港商香港上海匯│227,059│9.34│1,261元│121,056││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元│%││元││司│││││├────────┼────┼──┼──────┼────┤│台新國際商業銀行│122,501│5.04│681元│65,376元││股份有限公司│元│%│││├────────┼────┼──┼──────┼────┤│合計│2,431,55│100│13,500元│1,296,00│││5元│%││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