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解 程 序 筆 錄
100年度 司鳳 小調字第12號
聲 請 人 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戚觀成
代 理 人 黃浩綱
相 對 人 劉名峰
上列當事人間100年度司鳳小調字第12號給付款項事件於中華民
國100年3月8日上午11時4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二樓
調解室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書 記 官 陳俐嫺
調解 委員 高重雄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黃浩綱 到
相 對 人 劉名峰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一百年三月十六日前給付聲請人新台幣壹萬
貳仟元整。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黃浩綱
相 對 人 劉名峰
調解 委員 高重雄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8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陳俐嫺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3 月 8 日
書 記 官 陳俐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