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簡上附民移簡字第9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簡上附民移簡字第9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9月06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簡上附民移簡字第90號原告STK0000000(真實姓名地址詳卷)被告 郭水成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3年9月6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邱逸先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9月6日
書記官洪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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