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除字第31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2月22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9年度除字第318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8年度司催字第238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9年1月2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9年2月22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陳文正┌──────────────────────────────┐│附表:98年度除字第318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1│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72-NB-0000000-0│1│10│├──┼────────────┼────────┼──┼──┤│002│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70-NC-0000000-0│1│100│├──┼────────────┼────────┼──┼──┤│003│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70-NC-0000000-0│1│100│├──┼────────────┼────────┼──┼──┤│004│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70-NC-0000000-0│1│100│├──┼────────────┼────────┼──┼──┤│005│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70-NC-0000000-0│1│100│├──┼────────────┼────────┼──┼──┤│006│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72-NC-0000000-0│1│100│├──┼────────────┼────────┼──┼──┤│007│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72-NC-0000000-0│1│100│├──┼────────────┼────────┼──┼──┤│008│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72-NC-0000000-0│1│100│├──┼────────────┼────────┼──┼──┤│009│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4-ND-0000000-0│1│1000│├──┼────────────┼────────┼──┼──┤│010│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72-NI-0000000-0│1│50│├──┼────────────┼────────┼──┼──┤│011│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1│741│├──┼────────────┼────────┼──┼──┤│012│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070NC0000000-0│1│100│├──┼────────────┼────────┼──┼──┤│013│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070NI0000000-0│1│50│├──┼────────────┼────────┼──┼──┤│014│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078ND0000000-0│1│1000│├──┼────────────┼────────┼──┼──┤│015│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081ND0000000-0│1│1000│├──┼────────────┼────────┼──┼──┤│016│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084NX0000000-0│1│678│├──┼────────────┼────────┼──┼──┤│017│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070NC0000000-0│1│100│├──┼────────────┼────────┼──┼──┤│018│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070NJ0000000-0│1│500│├──┼────────────┼────────┼──┼──┤│019│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078NX0000000-0│1│550│├──┼────────────┼────────┼──┼──┤│020│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081NX0000000-0│1│188│├──┼────────────┼────────┼──┼──┤│021│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070NC0000000-0│1│100│├──┼────────────┼────────┼──┼──┤│022│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072NC0000000-0│1│100│├──┼────────────┼────────┼──┼──┤│023│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079NX0000000-0│1│825│├──┼────────────┼────────┼──┼──┤│024│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084ND0000000-0│1│1000│└──┴────────────┴────────┴──┴──┘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9年2月22日
書記官詹雪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