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家財訴字第55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家財訴字第5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2月19日

裁判案由: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1年度家財訴字第55號原告甲○○住○○市○○區○○○道0段000號訴訟代理人 金湘惟 律師
蘇仙宜 律師被告乙○○訴訟代理人 吳明益 律師
彭鈞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配剩餘財產事件,本院於民國112年11月15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69,417,034元,及自民國111年6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三、本判決第一項於原告以新臺幣23,139,100元為被告預供擔保後,得為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69,417,034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甲、程序部分:按家事事件法第51條之規定,家事訴訟事件,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次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第3款定有明文。
原告起訴時原係請求被告給付新臺幣(下同)500萬元,及自離婚判決確定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卷一第13頁),嗣於民國112年7月20日,具狀變更聲明請求被告應給付原告69,417,034元,及自111年6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卷五第107頁),核其所為,係擴張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依上開規定,自應准許。
乙、實體部分:
壹、原告起訴主張略以:
一、兩造於100年10月10日結婚登記,婚後未約定夫妻財產制,原告於111年6月2日訴請離婚,於111年6月14日兩造調解離婚成立,兩造合意本件剩餘財產分配基準日為111年6月14日。
二、關於兩造剩餘財產部分:㈠原告應列入剩餘財產分配之婚後財產內容如附表一所示,共計1,126,245元。
㈡被告之婚後財產:
⒈被告應列入剩餘財產分配之婚後財產內容如附表二所示,共計139,960,312.79元。
⒉被告辯稱大昌街房地係由母親出資購買,為受贈於母親之無
償取得財產,故無須納入剩餘財產分配,然被告早在96年4月3日即取得醫師執照開始執業,資力豐厚,亦當庭自承購屋資金1580萬元中之1530萬元源於自己之帳戶,衡諸常情,應係被告自己出資購屋無疑。且被告迄未提出其母親依法繳納贈與稅之證明,自非可採。
⒊被告辯稱其名下證券戶均為其母親在其尚年幼時所開戶並實
質掌控迄今,與婚姻存續中所得無涉,故無須納入剩餘財產分配,被告固提出授權被告母親買賣股票之委託書及開戶資料為佐,然既未能提供被告母親以其自己資金購買股票之出資證明,及敘明其母親買賣股票之具體方式,則該等委託書及開戶資料,亦可解釋為被告係委請母親「代為」買賣股票而已,尚不可逕認被告名下證券戶,均係由被告母親實質掌控,被告抗辯借名關係,自非可採。被告辯稱花蓮帳戶存款均為借名,非剩餘財產分配之範疇,觀之交易紀錄,無足得出為被告母親實質管理使用之帳戶及存有借名約定,被告就其所辯,應再負舉證責任。
⒋關於被告對訴外人丁○○享有500萬元債權部分,被告雖辯稱該
筆500萬元債權係以大昌街房地貸款出借,故不應列入云云,然被告此節主張之法律依據為何?況按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837號民事裁定意旨,業闡釋夫妻之一方結婚後,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於婚姻關係中所生之孳息,實亦有他方配偶對家庭及其財產整體予以協力之貢獻,應類推適用民法第1017條第2項規定,視為婚後財產而列入剩餘財產分配。則該筆500萬元債權,縱認(假設語氣)屬基於無償取得之財產設抵申貸,再轉借他人,同理亦有賴原告對家庭及其財產整理之協力貢獻,被告始有能力為之,故仍應列入剩餘財產分配無疑。
㈢兩造均具醫師資格,原均有高薪醫師工作,然原告為使被告
無後顧之憂,乃辭掉婦產科醫師之工作,在家照顧子女、操持家務,足見原告對家庭乃全心奉獻,且被告亦自承原告對於家庭家計、子女照養等,均未有疏忽懈怠,則原告對家務勞動及家計之貢獻,昭然若揭。被告於婚後累積之財產,自應與原告平均分配,應無疑義。被告主張酌減,即無理由。
三、據上,兩造婚後財產差額為138,834,067.79元(計算式:139,960,312.79-1,126,245=138,834,067.79),被告即應給付原告差額之一半即69,417,034元(小數點後一位四捨五入)。
四、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69,417,034元,及自111年6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卷五第153頁)
貳、被告則以:
一、被告不爭執原告應列入剩餘財產分配之婚後財產內容如附表一所示。
二、大昌街房地為被告母親出資贈與予被告,屬被告無償取得之財產,依據民法第1030-1條第1項但書第1款規定,不列入被告之婚後財產範圍。
三、關於被告花蓮之帳戶及證券戶部分:㈠被告之婚後財產僅限於華南商業銀行帳戶、台灣銀行健行分
行、玉山銀行大墩分行、龜山迴龍郵局帳戶;至被告於花蓮開立之中華郵政帳戶、花蓮一信帳戶、花蓮二信帳戶、台灣中小企銀帳戶、中國信託帳戶,均非被告日常使用之帳戶。㈡被告擔任醫師之平均月薪為25萬元,扣除生活開銷15萬元,
被告實際上每個月可儲蓄金額約僅10萬元,10年之總儲蓄金額應約僅1200萬元。若被告每個月將可儲蓄金額全部用以投資,若要投資資產達到7000萬元,則每年投資報酬率將達到
36.34%,遠超過專業投資機構每年平均投報率之6%至10%,更遑論被告擔任醫師職務,並無閒暇時間進行投資操作。
㈢被告之父丙○○擔任亞洲水泥公司之副總經理兼花蓮廠廠長,
並擔任子公司亞洲工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年收入逾600萬元,每年有較多餘款可供使用,故被告之母便將上開金額分別以被告三兄妹之名義進行投資,以避免百年後遺產紛爭困擾。且從被告花蓮相關帳戶之交易明細觀之,均由被告之母親為之(新城郵局帳戶、一信帳戶、二信帳戶、中國信託帳戶大部分之交易均位於花蓮,一信帳戶交易內容要為股息或定存,二信帳戶交易內容要為股息分配或股票交割款),被告於兩造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並無獨自使用花蓮帳戶,為被告母親使用,名下股票資金來自於被告父親,為被告母親借名被告帳戶用以投資,均應屬借名關係,實為被告母親所有,與兩造婚姻關係存續中被告之營業所得無涉,自無須納入剩餘財產分配之範疇。
四、原告指摘被告將大昌街房地貸款並借款予訴外人丁○○部分,因此部分為被告以母親贈與之不動產為貸款標的,故此部分借款債權應不列入被告之婚後財產範圍。又該筆債權應用以償還被告之貸款債務,抵銷下此部分債權應為消滅,應不予列入被告之婚後財產範圍。
五、綜上,被告之婚後財產應僅為4,501,794元,其餘部分非被告之婚後財產。
六、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卷一第389頁)
參、本件兩造經法官試行整理並簡化爭點,結果如下(卷五第204至217頁,並由本院依相關卷證為部分文字修正):
一、不爭執事項:㈠兩造於100年10月10日結婚登記。原告於111年6月2日訴請離
婚,兩造於111年6月14日調解離婚成立,兩造合意剩餘財產分配基準日為111年6月14日。
㈡原告之訴若有理由,利息起算日則為111年6月15日。
㈢被告係108年取得附表二編號1及2房地所有權、登記原因為買
賣,買賣價金1700萬元。1700萬元分別為:被告母親戊○○於108年8月30日從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花蓮分行匯款170萬,於108年9月6日從原告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花蓮分行匯款165萬元,於108年9月24日從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花蓮分行匯款1360萬元,剩餘價金為幹旋金經房屋契約簽立退還後之5萬元。
㈣原告應列入剩餘財產分配之婚後財產內容如附表一,共計1,126,245元。
㈤被告於基準日名下婚後財產即不動產、存款、股票項目、價值如附表二所示。
㈥被告應列入剩餘財產分配之婚後財產,兩造不爭執部分如附表二編號4至9、34至36。
㈦被告借款予丁○○500萬元。
二、爭點:㈠附表二編號1及2房地,是否贈與取得不計入分配?買賣價金1
700萬元是否被告母親出資贈與?㈡被告名下股票,是否借名不計入分配?㈢除上開所列不爭執之存款外,被告名下帳戶存款是否借名不
計入分配?㈣被告於基準日是否有500萬債權(即附表二編號37)列入分配
?㈤被告主張應予酌減原告剩餘財產分配額,有無理由?
肆、本院之判斷:
一、被告未能證明如附表二編號1、2所示房地為贈與取得,自應列入分配。
被告未能證明其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花蓮分行帳戶、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花蓮分行帳戶,均為訴外人戊○○借名使用(詳如下述二),自難遽認買賣價金1700萬元為訴外人戊○○出資贈與,故被告抗辯上開房地為贈與取得,不計入分配云云,自不足採。
二、被告未舉證其名下證券戶及於花蓮開立之中華郵政帳戶、花蓮一信帳戶、花蓮二信帳戶、台灣中小企銀帳戶、中國信託帳戶,均為被告母親借名使用,被告名下股票及花蓮帳戶存款,均應計入分配。
㈠按借名契約,係指當事人約定一方將自己之財產置於他方名
下,而仍由自己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他方允就該財產為出名之契約。出名人依其與借名人間借名契約之約定,通常無管理、使用、收益、處分借名財產之權利,借名人始為真正所有人或權利人。復依社會通念,個人名下之銀行帳戶存款,為該帳戶名義人所有之財產,為社會事實之常態,借名供他人使用帳戶為變態事實,是被告主張其名下證券戶及花蓮帳戶為被告母親借名使用,自應就此負舉證責任。
㈡被告所提元大證券委任授權暨受任承諾書僅能證明被告表示
將股票買賣相關事宜授權由其母親戊○○辦理(卷五第37頁),並不能排除被告委託訴外人戊○○代為操作股票買賣之可能性。被告未能證明股票資金來源係由訴外人戊○○所提供,難認被告已盡其舉證之責,則舉證不足之不利益自應由被告承擔,被告辯稱名下股票不應列入,即非可採。
㈢觀諸被告新城郵局帳戶交易明細(卷一第487至499頁),大
部分交易之經辦局雖為花蓮新城郵局,惟依其交易內容多為「中華電信」、「台新銀行」、「現金股息」、「利息」等,及員工編號不是「000000」,就是「999999」,可見應係郵局自動扣繳或自動匯入之交易,自無從逕推定即為居住於花蓮之被告母親所使用。是依現有交易資料,無從認定該帳戶為被告母親實際管理使用及存有借名約定,即應認被告未盡其舉證之責,則舉證不足之不利益自應由被告承擔,被告辯稱帳戶款項不應列入,即非可採。
㈣觀諸被告花蓮第一信用合作社帳戶交易明細(卷三第441至47
2頁),大部分之交易均為自動匯入帳戶之「定息」,自無從逕推定即為居住於花蓮之被告母親所使用。是依現有交易資料,無從認定該帳戶為被告母親實際管理使用及存有借名約定,即應認被告未盡其舉證之責,則舉證不足之不利益自應由被告承擔,被告辯稱帳戶款項不應列入,即非可採。
㈤觀諸被告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帳戶交易明細(卷二第11至763
頁),多數交易內容均為股票交割款、現金股息等,該帳戶應為股款交割帳戶,惟被告未詳述該帳戶資金來源為何,依卷內現有資料,本院亦無從勾稽比對,自無從認定該帳戶為被告母親實際管理使用及存有借名約定,即應認被告未盡其舉證之責,則舉證不足之不利益自應由被告承擔,被告辯稱該帳戶款項不應列入,即非可採。
㈥觀諸被告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花蓮分行帳戶交易明細(卷三第3
47至439頁),雖可認該帳戶為被告婚前即開立,惟依現有交易資料,無從認定該帳戶為被告母親實際管理使用及存有借名約定,即應認被告未盡其舉證之責,則舉證不足之不利益自應由被告承擔,被告辯稱該帳戶款項不應列入,亦非可採。
㈦觀諸被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花蓮分行帳戶交易明細,該帳戶
於兩造100年10月10日結婚時即已存在,被告辯稱該帳戶為被告母親為購買大昌街房地不動產,為匯付履約保證金而替被告開立云云(卷五第150頁),顯與事實不符。復依現有交易資料,無從認定該帳戶為被告母親實際管理使用及存有借名約定,即應認被告未盡其舉證之責,則舉證不足之不利益自應由被告承擔,被告辯稱該帳戶款項不應列入,亦非可採。
三、被告如附表二編號37號所示債權應列入分配。被告未能證明大昌街房地為無償取得,已如前述,被告既未能證明出借之款項無原告之協力貢獻,該筆債權自應列入分配。復被告就其於基準日是否尚有未清償之抵押債務及金額為何,未予說明及舉證,尚無從列入被告婚後債務,附此敘明。
四、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比例,無須調整或免除:㈠按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
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法院為前項裁判時,應綜合衡酌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之家事勞動、子女照顧養育、對家庭付出之整體協力狀況、共同生活及分居時間之久暫、婚後財產取得時間、雙方之經濟能力等因素,民法第1030條之1第2、3項定有明文。㈡被告雖抗辯其婚後承擔相當家庭生活費用等情(卷一第398頁
),惟被告未說明及提出相當證據證明原告有何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而需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之情形,故原告得請求剩餘財產之差額,仍以2分之1為宜。
五、綜上,原告婚後剩餘財產為1,126,245元,被告婚後剩餘財產為139,960,312.79元,剩餘財產差額為138,834,067.79元(139,960,312.79元-1,126,245元=138,834,067.79元),原告得請求半數即69,417,034元(138,834,067.79元÷2=69,417,034元;元以下四捨五入)。是原告請求被告給付69,417,034元及自111年6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六、原告 陳明 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核無不合,爰酌定相當擔保金額,予以准許。又被告未陳明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免為假執行,爰依民事訴訟法第392條第2項規定,依職權諭知被告以相當金額為原告預供擔保後,亦得免為假執行。
伍、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之攻擊或防禦方法,經本院斟酌後,認為與判決基礎之事實並無影響,均不足以影響本裁判之結果,自無庸一一詳予論駁之必要,併此敘明。
陸、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9日
家事法庭法官顏銀秋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中華民國112年12月19日
書記官陳彥蓉附表一:
編號項目所在或標示價值(新臺幣)1存款華南銀行台中分行22,0512存款華南銀行台中分行(外幣)03存款臺灣銀行健行分行42,2674存款玉山銀行大墩分行211,9335存款龜山迴龍郵局849,994總計1,126,245附表二:
編號項目所在或標示帳號價值(新臺幣)1房屋臺中市○○區○○街000號4樓之118,563,0002土地臺中市○○區○○段0地號土地3存款新城郵局000000000000000,462,0054存款華南銀行(外幣)000000000000000,8745存款華南銀行(外幣)0000000000000006存款華南銀行000000000000000,3747存款華南銀行000000000000000,1138存款華南銀行0000000000000,000,0009存款華南銀行0000000000000,000,00010定期儲蓄存款中國信託銀行00000000000000000,000,00011定期儲蓄存款中國信託銀行00000000000000000,000,00012定期儲蓄存款中國信託銀行00000000000000000,000,00013定期儲蓄存款中國信託銀行00000000000000000,500,00014定期儲蓄存款中國信託銀行00000000000000000,000,00015定期儲蓄存款中國信託銀行00000000000000000,500,00016定期儲蓄存款中國信託銀行00000000000000000,500,00017活儲證券戶中國信託銀行0000000000000000000,16818活期儲蓄存款中國信託銀行0000000000000000000,93519活期存款中國信託銀行(外幣)0000000000000AUD12520活期存款中國信託銀行(外幣)0000000000000HKD2721活期存款中國信託銀行(外幣)0000000000000USD410,38822存款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000000000000000,943,24723活期存款臺灣中小企業銀行00000000000000,81124定期儲蓄存款臺灣中小企業銀行000000000000,700,00025活期存款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外幣)000000000000,894,64826活期存款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外幣)00000000000000,32927活期存款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外幣)00000000000000,72028活期儲蓄存款花蓮第一信用合作社00000000000000000,63229定期儲蓄存款花蓮第一信用合作社0111:0000000000,000,00030定期儲蓄存款花蓮第一信用合作社0111:0000000000,000,00031定期儲蓄存款花蓮第一信用合作社0111:0000000000,000,00032定期儲蓄存款花蓮第一信用合作社0111:000000000000,00033定期儲蓄存款花蓮第一信用合作社0111:000000000000,00034存款台北富邦銀行台中分行1,658,53935存款合作金庫銀行92,93936存款彰化銀行27,46837債權借款債權5,000,00038股票1.台泥27335股2.台泥乙特821股3.亞泥1568股4.聯成20057股5.華新1338股6.中鋼2118股7.光寶科2593股8.聯電5975股9.台達電976股10.台積電162股11.宏碁8245股12.大同18756股13.中工12135股14.裕民690股15.臺企銀9261股16.緯創13437股17.台汽電101410股126i00000000,533,861.439股票1.台泥13000股2.台泥乙特179股3.亞泥2000股4.信大1000股5.佳格1000股6.上曜44000股7.東陽2000股8.勝悅-KY6000股9.新纖34000股10.力麗1000股11.力鵬3000股12.年興4000股13.集盛12000股14.聯發2000股15.得力3000股16.聚隆22000股17.南緯2000股18.東元1000股19.瑞利1000股20.中興電18000股21.日馳3000股22.巨庭1000股23.倉佑3000股24.濱川22000股25.吉茂2000股26.直得1000股27.聲寶1000股28.歌林50000股29.大亞1000股30.中電9000股31.台一10000股32.億泰8000股33.東鹼3000股34.中纖31000股35.杏輝5000股36.光洋科10000股37.和成4000股38.華紙4000股39.永豐餘5000股40.中鋼4000股41.春源4000股42.中鴻17000股43.官田鋼79000股44.大成鋼13000股45.彰源3000股46.海光7000股47.三陽工業1000股48.宏旭-KY4000股49.凱銳光電1864股50.聯電16025股51.全友14000股52.台達電24股53.華通5000股54.楠梓電5000股55.仁寶41000股56.國巨5602股57.華泰5000股58.旺宏1000股59.光罩6000股60.華邦電15000股61.聯強2000股62.錸德67000股63.佳世達9000股64.敬鵬1000股65.華碩1000股66.矽統32000股67.菱生13000股68.大同33000股69.凱美2000股70.華宇21股71.廣達1000股72.勝華80000股73.億光1000股74.凌陽1000股75.國碩13000股76.南亞科3000股77.友達20000股78.中華電1000股79.承啟3000股80.鼎元3000股81.偉詮電4000股82.新美齊8000股83.兆勁1000股84.京元電子1000股85.聯發科9000股86.飛宏1000股87.敦吉1000股88.盟立3000股89.美隆電5000股90.大毅2000股91.強茂1000股92.兆赫1000股93.宏達電15000股94.東貝9000股95.國產12000股96.中工2000股97.日勝生8000股98.長榮2000股99.裕民34000股100.榮運20000股101.陽明1000股102.華航1000股103.山隆3000股104.慧洋-KY40000股105.捷迅2000股106.燦星旅410股107.國泰金2000股108.國泰特55股109.元大金3000股110.新光金5000股111.中信金1000股112.遠百10000股113.滿心1000股114.今晧286000股115.聯陽4000股116.嘉晶2000股117.亞光5000股118.欣興1000股119.全台7000股120.揚智10000股121.晶技1000股122.建碁1000股123.銘異1000股124.波若威1000股125.大量1000股126.大學光1000股127.緯創6000股128.千如17000股129.威剛1000股130.微端1000股131.閎暉3000股132.尼克森2000股133.同泰4000股134.加百裕10000股135.旭品1107股136.泰碩2000股137.奇偶2000股138.精材1000股139.明泰1000股140.長天2000股141.榮創1000股142.益通409股143.群創27000股144.州巧3000股145.聯合再生10000股146.TPK-KY3000股147.歐買尬2000股148.湧德1000股149.碩禾2000股150.海華1000股151.神達1000股152.富采39000股153.國光生7000股154.全宇生技-KY2000股155.鈺緯3336股156.訊映6000股157.久裕4000股158.炎洲10000股159.光明5000股160.福裕1000股161.慶騰5000股162.大銀微系統3000股163.揚華20000股164.華廣1000股165.正文5000股166.致伸1000股167.新唐1000股168.康控-KY1000股169.光鋐1000股170.IET-KY3000股171.眾達-KY1000股172.環宇-KY3000股173.建錩5483股174.虹堡6000股175.笙科188000股176.大峽谷-KY1000股177.宣德20000股178.中美晶3000股179.大洋-KY1000股180.康和證6000股181.達運1000股182.九豪4000股183.撼訊1000股184.鈞寶6000股185.華興1000股186.信昌電2000股187.合晶10000股188.萬泰科10000股189.精誠1000股190.台表科1000股191.康舒1000股192.佳邦1000股193.良維2000股194.元晶1000股195.神盾3000股196.互動1000股197.晶心科1000股198.倉和10000股199.泰福-KY2116股200.易華電10000股201.虹揚-KY2000股202.鋼聯6000股203.騰輝電子-KY1000股204.碩鑽材料4649股205.芯鼎8股206.永豐實1000股207.昇陽半導體1060股208.永利聯合400股209.宏捷科4000股210.立碁5000股211.越峰3000股212.朋程1000股213.金居1000股214.金麗-KY2000股215.山林水2140股216.台汽電1000股592Z000000000,492,497.8840股票1.中石化3227股2.宏洲3240股3.年興1364股4.集盛213股5.宏遠9288股6.歌林8000股7.中華802股8.鴻海3174股9.錸德10股10.亞光4000股11.智原5038股12.群創4305股13.合勤控3000股14.力晶2176股15.茂德科技2股16.力積電3938股17.台汽電1000股18.中聯資源16500股000000000000,139,372.5141股票睿生光電9股睿生光電專戶854.1總計139,960,3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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