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5年交易字第32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7月26日
裁判案由:過失傷害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交易字第321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本件被告前經本院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日以九十五年度交易字第三二一號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規式審判程序,應進行通常審判程序。
中華民國95
刑事第十庭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5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5年交易字第32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7月26日
裁判案由:過失傷害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交易字第321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本件被告前經本院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日以九十五年度交易字第三二一號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規式審判程序,應進行通常審判程序。
中華民國95
刑事第十庭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