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聲字第492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1月13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聲字第4921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聲請人因被告妨害風化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九十七年度執聲字第三四八六號、九十六年度緩字第三七六六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色情光碟柒拾壹片,沒收之。
理由
一、按檢察官依第二百五十三條或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供犯罪所用、供犯罪預備或因犯罪所得之物,以屬於被告者為限,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一定有明文。
二、查被告甲○○因妨害風化案件,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民國九十六年八月十八日以九十六年度速偵字第三九八二號為緩起訴處分,並於九十六年九月七日確定,已於九十七年九月六日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等情,業經本院核閱九十六年度速偵字第三九八二號卷無誤。又被告為警查獲時所扣得之色情光碟七十一片,係被告所有且供其犯罪所用之物,為被告所不否認,並有卷附之扣押物品清單、照片可稽,核與前開規定並無不合,應予准許。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一,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97年11月13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莊秋燕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顏督訓中華民國9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