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6年度審交易字第576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6年審交易字第576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6月30日

裁判案由:過失傷害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6年度審交易字第576號聲請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王正立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106年度調偵字第397號),本院適用通常程序審理(原案號106年度交簡字第971號,改分106年度審交易字第576號),判決如下:
主文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由
一、公訴意旨如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所載(如附件)。
二、按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告訴;告訴經撤回者,法院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又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之案件,經法院認為有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之情形(例如: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者),應適用通常程序審判之,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第303條第3款、第307條、第452條定有明文。
三、被告王正立因過失傷害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認其涉犯刑法第284條第1項前段過失傷害罪嫌,依同法第
287條規定,須告訴乃論。茲據告訴人 蘇真慧 於本院審理中撤回其告訴,爰依上述規定,適用通常程序,不經言詞辯論,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2條、第303條第3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6年6月30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林柏壽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如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華民國106年6月30日
書記官林瑞標附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6年度調偵字第397號被告王正立男64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高雄市○○區○○街000巷00弄0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王正立於民國105年6月14日14時15分許,駕駛車牌號碼0000-00號自用小客車,沿高雄市前金區中華三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駛,行經該路與民生二路口處,欲左轉民生二路時,本應注意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而依當時情形,又無不能注意之情形,竟疏未注意,未禮讓直行車先行,即貿然左轉,適對向有蘇真慧騎乘車牌號碼000-00
0號重型機車沿中華三路由南往北方向駛至該處,見狀閃煞不及,兩車因而發生碰撞,致蘇真慧人車倒地而受有鼻子挫傷、頸部扭傷、臀部鈍傷、左上肢及雙下肢多處鈍擦傷及右下腹部擦挫傷等傷害。嗣王正立於甫肇事後,向前往處理車禍現場之員警坦承其為肇事者及肇事經過,繼而查知上情。
二、案經蘇真慧訴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編號│證據方法│待證事實│├──┼──────────┼──────────────┤│1│被告王正立於警詢及偵│全部犯罪事實。│││查中之供述││├──┼──────────┼──────────────┤│2│證人即告訴人蘇真慧於│全部犯罪事實。│││警詢及偵查中之證述││├──┼──────────┼──────────────┤│3│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⑴被告於前揭時、地與告訴人發│││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生交通事故之相關位置、撞擊│││表、道路交通事故調查│情形。│││表一、二-1各1份、交│⑵現場狀況並無不能注意之情形│││通事故談話紀錄表2份│。│││及現場照片12張││├──┼──────────┼──────────────┤│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道路│被告肇事後向前往現場處理之警│││交通事故肇事人自首情│員承認為肇事人之事實。│││形紀錄表││├──┼──────────┼──────────────┤│5│高雄市立大同醫院診斷│告訴人於案發後經診斷受有犯罪│││證明書│事實所載傷勢之事實。│├──┼──────────┼──────────────┤│6│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車輛│被告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為│││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第│肇事原因之事實。│││00000000號鑑定意見書││││1份││└──┴──────────┴──────────────┘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84條第1項前段之過失傷害罪嫌。另被告於肇事後在有犯罪偵查權限之機關或公務員發覺前開犯行前,向前往處理之警員承認肇事,應已符合自首之規定,併請依刑法第62條之規定依法量刑。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6年3月4日
檢察官童志曜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