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386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5月29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主文甲○○連續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扣案之毒品海洛因肆包(驗餘總淨重壹點零壹公克)沒收銷燬之,注射針筒貳支沒收;又連續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扣案之毒品安非他命壹包(毛重零點玖公克)沒收銷燬之;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扣案之毒品海洛因肆包(驗餘總淨重壹點零壹公克)以及毒品安非他命壹包(毛重零點玖公克)均沒收銷燬之,注射針筒貳支沒收。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386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5月29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主文甲○○連續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扣案之毒品海洛因肆包(驗餘總淨重壹點零壹公克)沒收銷燬之,注射針筒貳支沒收;又連續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扣案之毒品安非他命壹包(毛重零點玖公克)沒收銷燬之;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扣案之毒品海洛因肆包(驗餘總淨重壹點零壹公克)以及毒品安非他命壹包(毛重零點玖公克)均沒收銷燬之,注射針筒貳支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