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682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9月03日
裁判案由:確認資格無效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6823號原告甲○○上列原告請求確認資格無效等事件,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青山雄觀北區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法定代理人。
中華民國96年9月3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6年9月3日
書記官高秋芬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682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9月03日
裁判案由:確認資格無效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6823號原告甲○○上列原告請求確認資格無效等事件,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青山雄觀北區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法定代理人。
中華民國96年9月3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6年9月3日
書記官高秋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