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1年度訴字第44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1年訴字第44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3月10日

裁判案由:給付買賣價金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訴字第四四七號
原告雲騰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嚴庚辰 律師
徐漢堂 律師被告強靂股份有限公司
設法定代理人乙○○住訴訟代理人 林芳榮 律師
奚淑芳 律師 張雯峰 律師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日~B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蕭道隆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日~B書記官沈育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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