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訴字第87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2月11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訴字第876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昱勳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1日
刑事第十五庭法官蔡美華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謝惠雯中華民國104年12月11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訴字第87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2月11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訴字第876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昱勳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1日
刑事第十五庭法官蔡美華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謝惠雯中華民國10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