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聲字第382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9月30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3年度聲字第3822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廖柏勛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3年度執聲字第301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廖柏勛因詐欺等參拾伍罪,所處各如附表所載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廖柏勛犯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之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刑法第2條第1項定有明文。查本件受刑人於如附表所示之犯罪日期為犯罪行為後,刑法第50條業於民國102年1月23日修正公布,而於000年0月00日生效施行,修正前刑法第50條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修正後刑法第50條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就受刑人所犯得易科罰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刑處分之罪,依修正前之規定,符合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一律應併合處罰,致原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喪失得易刑處分之利益,而修正後之規定,則賦予受刑人得以自行選擇是否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之權,比較新舊法之結果,應以修正後之規定較有利於受刑人,依刑法第2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自應適用修正後刑法第50條之規定。
三、經查,受刑人因詐欺等35罪,經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有如附表所示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稽。茲檢察官聲請就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35罪定其應執行之刑,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29至35所示之罪,固為得易科罰金之罪,如附表編號1至28所示之罪,則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然受刑人已請求檢察官就如附表所示之35罪聲請定應執行刑,此有刑事聲請狀
1份附卷足憑。從而,檢察官經受刑人之請求,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2條第1項但書、第53條、第50條第2項、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3年9月30日
刑事第十三庭法官林依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許宏谷中華民國103年9月30日附表:
┌───────────┬──────────┬──────────┬──────────┐│編號│1│2│3│├───────────┼──────────┼──────────┼──────────┤│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100年01月20日│100年04月22日│100年05月05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23558號、101年度偵│第23558號、101年度偵│第23558號、101年度偵│││字第615號│字第615號│字第615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實││、1332號│、1332號│、1332號││審├─────────┼──────────┼──────────┼──────────┤││判決日期│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確│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定├─────────┼──────────┼──────────┼──────────┤│判│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決││、1332號│、1332號│、1332號││├─────────┼──────────┼──────────┼──────────┤││判決確定日期│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否│否│否││社會勞動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第3269號(編號1-28定│第3269號(編號1-28定│第3269號(編號1-28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月)│月)│└───────────┴──────────┴──────────┴──────────┘┌───────────┬──────────┬──────────┬──────────┐│編號│4│5│6│├───────────┼──────────┼──────────┼──────────┤│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100年06月01日│100年06月21日│100年08月17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23558號、101年度偵│第23558號、101年度偵│第23558號、101年度偵│││字第615號│字第615號│字第615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實││、1332號│、1332號│、1332號││審├─────────┼──────────┼──────────┼──────────┤││判決日期│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確│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定├─────────┼──────────┼──────────┼──────────┤│判│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決││、1332號│、1332號│、1332號││├─────────┼──────────┼──────────┼──────────┤││判決確定日期│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否│否│否││社會勞動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第3269號(編號1-28定│第3269號(編號1-28定│第3269號(編號1-28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月)│月)│└───────────┴──────────┴──────────┴──────────┘┌───────────┬──────────┬──────────┬──────────┐│編號│7│8│9│├───────────┼──────────┼──────────┼──────────┤│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100年10月04日│100年10月05日│100年10月06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23558號、101年度偵│第23558號、101年度偵│第23558號、101年度偵│││字第615號│字第615號│字第615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實││、1332號│、1332號│、1332號││審├─────────┼──────────┼──────────┼──────────┤││判決日期│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確│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定├─────────┼──────────┼──────────┼──────────┤│判│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決││、1332號│、1332號│、1332號││├─────────┼──────────┼──────────┼──────────┤││判決確定日期│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否│否│否││社會勞動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第3269號(編號1-28定│第3269號(編號1-28定│第3269號(編號1-28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月)│月)│└───────────┴──────────┴──────────┴──────────┘┌───────────┬──────────┬──────────┬──────────┐│編號│10│11│12│├───────────┼──────────┼──────────┼──────────┤│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100年10月07日│100年10月08日│100年10月09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23558號、101年度偵│第23558號、101年度偵│第23558號、101年度偵│││字第615號│字第615號│字第615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實││、1332號│、1332號│、1332號││審├─────────┼──────────┼──────────┼──────────┤││判決日期│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確│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定├─────────┼──────────┼──────────┼──────────┤│判│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決││、1332號│、1332號│、1332號││├─────────┼──────────┼──────────┼──────────┤││判決確定日期│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否│否│否││社會勞動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第3269號(編號1-28定│第3269號(編號1-28定│第3269號(編號1-28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月)│月)│└───────────┴──────────┴──────────┴──────────┘┌───────────┬──────────┬──────────┬──────────┐│編號│13│14│15│├───────────┼──────────┼──────────┼──────────┤│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100年10月10日│100年10月11日│100年10月12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23558號、101年度偵│第23558號、101年度偵│第23558號、101年度偵│││字第615號│字第615號│字第615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實││、1332號│、1332號│、1332號││審├─────────┼──────────┼──────────┼──────────┤││判決日期│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確│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定├─────────┼──────────┼──────────┼──────────┤│判│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決││、1332號│、1332號│、1332號││├─────────┼──────────┼──────────┼──────────┤││判決確定日期│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否│否│否││社會勞動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第3269號(編號1-28定│第3269號(編號1-28定│第3269號(編號1-28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月)│月)│└───────────┴──────────┴──────────┴──────────┘┌───────────┬──────────┬──────────┬──────────┐│編號│16│17│18│├───────────┼──────────┼──────────┼──────────┤│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100年10月13日│100年10月14日│100年10月15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23558號、101年度偵│第23558號、101年度偵│第23558號、101年度偵│││字第615號│字第615號│字第615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實││、1332號│、1332號│、1332號││審├─────────┼──────────┼──────────┼──────────┤││判決日期│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確│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定├─────────┼──────────┼──────────┼──────────┤│判│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決││、1332號│、1332號│、1332號││├─────────┼──────────┼──────────┼──────────┤││判決確定日期│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否│否│否││社會勞動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第3269號(編號1-28定│第3269號(編號1-28定│第3269號(編號1-28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月)│月)│└───────────┴──────────┴──────────┴──────────┘┌───────────┬──────────┬──────────┬──────────┐│編號│19│20│21│├───────────┼──────────┼──────────┼──────────┤│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100年10月16日│100年10月17日│100年10月18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23558號、101年度偵│第23558號、101年度偵│第23558號、101年度偵│││字第615號│字第615號│字第615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實││、1332號│、1332號│、1332號││審├─────────┼──────────┼──────────┼──────────┤││判決日期│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確│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定├─────────┼──────────┼──────────┼──────────┤│判│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決││、1332號│、1332號│、1332號││├─────────┼──────────┼──────────┼──────────┤││判決確定日期│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否│否│否││社會勞動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第3269號(編號1-28定│第3269號(編號1-28定│第3269號(編號1-28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月)│月)│└───────────┴──────────┴──────────┴──────────┘┌───────────┬──────────┬──────────┬──────────┐│編號│22│23│24│├───────────┼──────────┼──────────┼──────────┤│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100年10月19日│100年10月20日│100年10月21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23558號、101年度偵│第23558號、101年度偵│第23558號、101年度偵│││字第615號│字第615號│字第615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實││、1332號│、1332號│、1332號││審├─────────┼──────────┼──────────┼──────────┤││判決日期│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確│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定├─────────┼──────────┼──────────┼──────────┤│判│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決││、1332號│、1332號│、1332號││├─────────┼──────────┼──────────┼──────────┤││判決確定日期│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否│否│否││社會勞動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第3269號(編號1-28定│第3269號(編號1-28定│第3269號(編號1-28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月)│月)│└───────────┴──────────┴──────────┴──────────┘┌───────────┬──────────┬──────────┬──────────┐│編號│25│26│27│├───────────┼──────────┼──────────┼──────────┤│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100年10月22日│100年10月23日│100年10月24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23558號、101年度偵│第23558號、101年度偵│第23558號、101年度偵│││字第615號│字第615號│字第615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實││、1332號│、1332號│、1332號││審├─────────┼──────────┼──────────┼──────────┤││判決日期│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確│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定├─────────┼──────────┼──────────┼──────────┤│判│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決││、1332號│、1332號│、1332號││├─────────┼──────────┼──────────┼──────────┤││判決確定日期│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102年01月30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否│否│否││社會勞動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第3269號(編號1-28定│第3269號(編號1-28定│第3269號(編號1-28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月)│月)│└───────────┴──────────┴──────────┴──────────┘┌───────────┬──────────┬──────────┬──────────┐│編號│28│29│30│├───────────┼──────────┼──────────┼──────────┤│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元折算1日。│├───────────┼──────────┼──────────┼──────────┤│犯罪日期│100年10月25日│100年03月24日│100年03月25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23558號、101年度偵│第7301號│第7301號│││字第615號│││├─┬─────────┼──────────┼──────────┼──────────┤│最│法院│中高分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後├─────────┼──────────┼──────────┼──────────┤│事│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2年度易字第3750號│102年度易字第3750號││實││、1332號│(聲請書誤載為102年│││審│││度上易字第3750號,應││││││予更正)│││├─────────┼──────────┼──────────┼──────────┤││判決日期│102年01月30日│103年01月23日│103年01月23日│├─┼─────────┼──────────┼──────────┼──────────┤│確│法院│中高分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定├─────────┼──────────┼──────────┼──────────┤│判│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315│102年度易字第3750號│102年度易字第3750號││決││、1332號││││├─────────┼──────────┼──────────┼──────────┤││判決確定日期│102年01月30日│103年02月24日│103年02月24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否│是│是││社會勞動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2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第3269號(編號1-28定│第3502號(編號29-35│第3502號(編號29-35│││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月)│2月)│2月)│└───────────┴──────────┴──────────┴──────────┘┌───────────┬──────────┬──────────┬──────────┐│編號│31│32│33│├───────────┼──────────┼──────────┼──────────┤│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罰金,以新臺幣1,000│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元折算1日。│元折算1日。│├───────────┼──────────┼──────────┼──────────┤│犯罪日期│100年09月23日│100年10月15日│100年10月16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2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7301號│第7301號│第7301號│├─┬─────────┼──────────┼──────────┼──────────┤│最│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後├─────────┼──────────┼──────────┼──────────┤│事│案號│102年度易字第3750號│102年度易字第3750號│102年度易字第3750號││實├─────────┼──────────┼──────────┼──────────┤│審│判決日期│103年01月23日│103年01月23日│103年01月23日│├─┼─────────┼──────────┼──────────┼──────────┤│確│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定├─────────┼──────────┼──────────┼──────────┤│判│案號│102年度易字第3750號│102年度易字第3750號│102年度易字第3750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3年02月24日│103年02月24日│103年02月24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是│是│是││社會勞動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第3502號(編號29-35│第3502號(編號29-35│第3502號(編號29-35│││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2月)│2月)│└───────────┴──────────┴──────────┴──────────┘┌───────────┬──────────┬──────────┬──────────┐│編號│34│35│以下空白│├───────────┼──────────┼──────────┼──────────┤│罪名│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元折算1日。││├───────────┼──────────┼──────────┼──────────┤│犯罪日期│100年10月21日│100年10月22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2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2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7301號│第7301號││├─┬─────────┼──────────┼──────────┼──────────┤│最│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後├─────────┼──────────┼──────────┼──────────┤│事│案號│102年度易字第3750號│102年度易字第3750號│││實├─────────┼──────────┼──────────┼──────────┤│審│判決日期│103年01月23日│103年01月23日││├─┼─────────┼──────────┼──────────┼──────────┤│確│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定├─────────┼──────────┼──────────┼──────────┤│判│案號│102年度易字第3750號│102年度易字第3750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3年02月24日│103年02月24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是│是│││社會勞動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第3502號(編號29-35│第3502號(編號29-35││││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