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9年度審訴字第395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9年審訴字第39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7月09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審易字第406號公訴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7月9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魏瑞紅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劉雅文中華民國9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