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84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5月24日
裁判案由:賭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易字第848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郭峰甫
簡詩哲上列被告等因賭博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5月24日
刑事第七庭法官章曉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義盛中華民國100年5月24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84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5月24日
裁判案由:賭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易字第848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郭峰甫
簡詩哲上列被告等因賭博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5月24日
刑事第七庭法官章曉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義盛中華民國10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