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簡易庭108年度北簡字第12320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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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08年度北簡字第12320號
原   告  蕭麗娟 即尚義工程行
被   告 新心綠能事業有限公司(原名 馨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裕翔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8年10月9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仟零陸拾參萬玖仟貳佰伍拾肆元,及自
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二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
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拾萬伍仟陸佰參拾貳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壹仟零陸拾參萬玖仟貳佰伍
拾肆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按言詞辯論期日當事人之一造不到場者,得依到場當事人之
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民事訴訟法第385條第1項
前段定有明文。本件被告新心綠能事業有限公司(原名馨
營造有限公司)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且核
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聲請由原告蕭麗
娟即尚義工程行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原告執有被告所簽發如附表所示支票3紙,詎屆
期提示,均因存款不足、拒絕往來戶而遭退票,爰依票據法
第5條第1項、第126條之規定,起訴請求被告給付票款,
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10,639,254元,及自民國108年1
月29日(即最後退票日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
6%計算之利息。
三、被告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
述。
四、按當事人主張之事實,經他造於準備書狀內或言詞辯論時或
在受命法官、受託法官前自認者,無庸舉證;又當事人對於
他造主張之事實,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之通知,而於言詞辯
論期日不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爭執者,視同自認;又簡
易訴訟程序,除本章別有規定外,仍適用第1章通常訴訟程
序之規定。民事訴訟法第279條第1項、第280條第3項準
用第1項、第436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經查,原告主張
之事實,業據提出與其所述相符之支票、退票理由單、公司
變更登記表為證(見本院卷第10-18頁);又本件起訴狀繕
本及本院之言詞辯論通知書均已於相當時期合法送達通知被
告,被告既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復未提出書狀答辯
以供本院斟酌,依前開規定視同自認原告之主張,原告前開
主張自堪信為真實。
五、末按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發票人應照支
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執票人向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
,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之利息。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
利六釐計算,票據法第5條、第126條、第133條定有明文
。被告既在系爭支票上簽名而為發票行為,自應負票據責任
,是原告請求被告給付如附表所示支票票款合計新臺幣(下
同)10,639,254元,及自最後提示日之翌日即108年1月29
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6%計算之利息,洵屬有據。
六、綜上所述,原告依票據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票款10,6
39,254元,及自108年1月29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
6%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七、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1項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
被告敗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職
權宣告假執行。並依同法第392條第2項、第3項規定,依
職權宣告被告於執行標的物拍定、變賣前預供擔保,得免為
假執行。
八、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本件訴訟費用額
,依後附計算書確定如主文第2項所示金額。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3日
臺北簡易庭法官陳雯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庭(臺北市○○區○
○○路○段○○○巷○號)提出上訴狀。(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
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3日
書記官宋德華
計算書
項目金額(新臺幣)備註
第一審裁判費105,632元
合計105,632元
附表:
┌─┬───────┬──────┬──────┬─────┬───────┐
│編│發票日│票面金額│付款人│票據號碼│退票日│
│號│(民國)│(新臺幣)│││(民國)│
├─┼───────┼──────┼──────┼─────┼───────┤
│1│107年11月20日│4,989,254元│板信商業銀行│TA0000000│108年1月28日│
││││大直分行│││
├─┼───────┼──────┼──────┼─────┼───────┤
│2│107年11月20日│265萬元│台北富邦銀行│TT0000000│108年1月25日│
││││大同分行│││
├─┼───────┼──────┼──────┼─────┼───────┤
│3│107年12月20日│300萬元│同上│TT0000000│107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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