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4年度訴字第764號裁定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4年訴字第764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1月02日

裁判案由:獎勵金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4年度訴字第00764號原告甲○○訴訟代理人 邱揚勝 律師
林岡輝 律師被告高雄市立凱旋醫院代表人乙○○院長訴訟代理人 許銘春 律師
張文雪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因獎勵金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再開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95年1月2日
第二庭法官簡慧娟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5年1月2日
書記官楊曜嘉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