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0年度簡上字第7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0年簡上字第7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0月31日

裁判案由:訂立租約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簡上字第七二號
上訴人丁○○
甲○○ 林蕭香 被上訴人丙○○
己○○乙○○○法定代理人戊○○右當事人間請求訂立租約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三十一日~B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審判長法官蕭道隆~B法官賴秀蘭~B法官黃渙文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三十一日~B書記官侯學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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