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0年度易字第116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0年易字第116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0月26日

裁判案由:贓物


主文甲○○故買贓物,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叁佰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LH-六二三三號偽造車牌貳面沒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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