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3年度重訴字第9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3年重訴字第9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2月17日

裁判案由: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3年度重訴字第92號原告乙○○訴訟代理人甲○○律師被告己○○
戊○○丁○○庚○○丙○○共同 王彩又 律師
許美麗 律師訴訟代理人 李明仙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5年2月17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林惠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5年2月17日
書記官鍾佩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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